
今年廣西照常舉辦玉林狗肉節,我的這個評論也是姍姍來遲了,6月份,廣西玉林就已經「大開殺戒」了,我偏偏要在年底的11月份來發表此評論,不過!不要緊,言論自由嘛!經過我的思考,我覺得,這個評論還是有必要發,也必須要發,我想以此來闡述以及說明,甚至是揭穿,「玉林狗肉節」到底是不是民俗,以及它的真面目,以給予大家一個真相,避免人云亦云,和被其他想吃狗肉的人來洗腦。
在玉林狗肉節的所謂「民俗」上,所謂「餐會」當中,許多玉林人都會說出一句非常無知的假話,這句假話就是:「這種傳統是我們玉林的傳統,幾百年、幾千年一直傳承到今天,要我們戒掉狗肉,不吃狗肉?怎麼可能?這種傳統是戒不掉的!」
還有的就是,一些更為無知的人會說:「有沒有這種道理?你能吃牛扒,你能吃牛肉,你憑什麼,你為什麼就不能讓別人吃狗肉?」,好了!以上兩個經典的問題都是無知的玉林人,或隨波逐流的笨蛋所一再強調的,有些人更加欠揍,他們竟然大聲叫道:「我從不吃狗肉,但是我不反對別人吃狗肉」。
面對以上幾種經典的說法,經典的問題,我們該如何解釋呢?事實到底是如何呢?接下來我們來看看事實:
瑞士人吃狗肉,相信這個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大家可知道,在瑞士,可是見不到任何一家狗肉店,也不允許出售狗肉,也就是說,如果在瑞士本土,你膽敢辦一家狗肉的餐館,或者是舉辦像玉林狗肉節那樣毫無道義、殺戮方式變態的所謂「傳統節日」的話,幾乎不可能,也屬於違法和犯罪。
在瑞士,只有3%的人吃狗肉,瑞士擁有動物保護法,所以,如果要給予瑞士一個公平與公道的說法,那就只能說:瑞士的動保法,已經以法律的形式承認了貓狗的「地位」,給予了動物的福利,以及推動了獸權在人間社會的進步,解放了貓狗的普遍權益與權利。
而且在瑞士,如若偷別人的狗、毒殺別人的狗,或者虐待、殘殺,都是屬於違法的,但是,唯一不違法的就是,抓了就以肉食為目的對其進行宰殺,但如果是為了殺它而殺它,就屬於違法了。並且,瑞士不允許交易貓狗皮毛。
比起中國大陸,能比嗎?中國大陸可是連一部成文的《動物保護法》都沒有,連皮草的製作都敢公開地對那些皮毛動物進行公開的剝皮和宰殺,有人道可言嗎?
以及我們所看到的,在過去的時間裡面,大陸的許許多多心理被扭曲的人,用麵包車強行拖拉狗,將其拖行幾千米活活把它拖死,以及虐兔女是怎樣變態地用玻璃板蓋在兔子的身上,用她那惡心的屁眼坐下玻璃板,活活將兔子輾死,竟然可以無恥到將整個過程拍成視頻上傳到大陸的網站,而這些變態的「行為」,在中國大陸這個高級動物的社會裡面,是沒有任何法律效應的,管你怎麼殺動物,你就是不會被喝茶,可見大陸在沒有動保法的基礎上,是如何原始的!
瑞士只有兩個省份吃狗肉,分別在中部與西部。
回過頭來講正文,我前面已經說到,並且已經舉例說明了大陸在沒有動保法的基礎上,社會是如何“弱肉強食”的,大陸的人,在對待動物的方式上,已經完全可以說是倒退回原始社會,因為現在的文明國家、現代的民主國家,都普遍講如何更好地保護動物權益了,如何更好地維護獸權了,都已經陸續起草與制定一些《動物保護法》了,當然這也是文明國家與民主國家的魅力所在,只因為“民主無界限”,但在專制的社會則不然,專制統治者不將老百姓當成是「人」,自然就更不會去理會那些「動物」了。
那麼,大陸既然是處於沒有動保法的基礎上的,那麼玉林狗肉節真的可以被說成是民俗嗎?當然不可能,因為,在沒有相關任何的法律出台之前,在沒有相關任何的動物保護法明確規定該如何保護動物之前,這種的、那樣的、任何形式的所謂「狗肉節」,都不能稱為「傳統」、「習俗」、「民俗」、更何況,在這個所謂玉林狗肉節當中,食客並不是「想吃就能吃」的,而是要「掏錢包」的,人首先要支付食用狗肉的基本價錢以後,才會供其食用,這明顯就是一場帶有商業性質的、變相的、露天的、盛大的「狗肉店式的狗肉節」,這哪裡能算得上是「習俗」呢?這哪裡能算得上是「民俗」呢,這一場所謂節日,跟普通的狗肉館的不同在於,狗肉館是天天開,天天經營,為了盈利,為了賺錢,而這個狗肉節是定在某個日期的,並非天天有而已,此其一。
其二,這個狗肉節是傳統嗎?是習俗嗎?如果是傳統,如果是習俗,那就很難解釋,為什麼在每年的6月份,在每年即將要舉行這一場所謂“吃狗肉的民俗”時,都會有大批的動保人士、愛狗人士、救狗人員抵達玉林,那些狗販子們,竟然可以將全車狗一隻不剩全部賣給這些救狗人員與動保人士以及愛狗人士。我記得在講述玉林狗肉節的相關視頻當中,曾經有那麼一個視頻,拍下了救狗人士用錢買狗的實況,得到昂貴錢財的狗販子竟然眉飛色舞,大聲對周圍的人說道:「回家咯,賺夠咯」,從這裡可以看到,這個所謂「傳統節日」究竟是如何地虛假,而吃狗的人,又是如何地被矇騙、被隨波逐流和人云亦云,那些為了賺錢的狗販子,又是如何羅織與編制精心的謊言的。
其三,如上所述,救狗人士可以買走全車的狗,只要有錢就行,而食客想吃狗肉則必須要有錢,明顯是帶有商業性質的,而在救狗的過程當中,狗則站在狗販與救狗人士的中間,在他們砍價的同時,這個可憐的生命就在這個變態的過程當中決定去留,因此,我們可以看到,狗販子背叛了「習俗」,甚至允許所謂「外圍人士」、「廣西玉林狗肉節最不受歡迎的救狗人士」所介入,在這個交易的過程當中,一個顯而易見的排序就自然列了出來:錢第一、人第二、狗第三。
其四,也是剛剛說過的,玉林狗肉節之所以不能被稱為是傳統習俗的根本原因,則是這個狗肉節不同於瑞士人吃狗的形式,瑞士人吃狗是真正的「習俗」,因為他們的法律禁止貓狗肉交易,你可以叫你朋友上門吃,你可以自己殺自己做,但你絕對不允許以商業形式來販賣狗肉。因此,帶有錢財交易的所謂「狗肉節」,不過是變相的露天狗肉店罷了,而依我所看,寧可去廣西玉林吃狗肉,倒不如上狗肉館吃個夠。
這樣,就解開了上述我所提出的廣西人的種種疑難雜症的問題了,首先,以上的幾個舉例完全可以駁斥廣西玉林狗肉節為傳統習俗的謠言與妖言,還有,在這裡,有一些沒有經過大腦思考的人,也開始跟風問了一個不用腦袋而問出嘴的問題:為什麼你能吃牛肉,而不允許吃狗肉?在此,我可以承認,是的,我們是吃牛肉,但是我們也許不吃狗肉,因為:
第一,你不能將戒除肉癮的這個習慣強制讓所有愛狗人士服從,這是一個方面,第二個方面,依你這個邏輯來推斷,是不是所有養寵物的人都是素食者?都不吃肉的?顯然不是,如果都是,就很難解釋為什麼有些主人是吃肉,吃完肉扔骨頭給狗吃,或者直接給肉給狗吃了,所以這個習慣你一沒有權力強加給所有人,二,養寵物的人並非全部是素食者。
第二,為什麼我們強調要保護動物呢?尤其是為什麼我們要強調保護貓狗呢?那是因為人類有人性,人類會思考,有腦袋,人類擁有與動物完全不一樣的思考方式,以及人類最獨特、最燦爛、最珍貴、最美好的人性,這些人類的天然感情,決定了人類是一個理性的族群,也決定了人類會用自己的智慧和愛,來保護動物,甚至是保護地球,珍惜環境,對天地產生敬畏,這是重點
第三,至於你說為什麼你能吃牛肉,而不給我們吃狗肉,我想應該這麼說,首先第一個方面,我們退一步來說,我們還是以瑞士作例子,舉參考,你看,瑞士不禁止吃狗肉的,對吧?其實美國也不禁止,只要你到網上瀏覽,許多人都會在大陸論壇發過這麼一個貼:100多個國家禁止吃狗肉的謊言是如何產生的?在這些貼當中,裡面的發帖人詳細舉例了,論證了那些國家是如何地「允許吃狗肉的」,但是法律卻禁止販賣狗肉,什麼道理?我們嘗試來說明吧:今天我們都知道什麼是自由,以及什麼是人權,有些人認為禁止別人食用某個動物的肉顯然是侵犯自由,或者說是對人權不利,這是對的,但是最起碼要到另外一個方面去保護這些動物,就是取締交易,在交易方面下手,做到盡法律最大的形式來保護這些動物的生命健康權,這也是對的,所以,美國不禁止吃狗肉、瑞士不禁止、甚至墨西哥、加拿大、澳洲、新加坡也不禁止,但你敢說這些國家沒禁止交易嗎?當然禁止了!什麼原因?什麼理由?就是保護動物嘛!別忘了!這些國家有動保法,不禁止吃狗肉,但禁止交易,這是以法律的最大限度來保護它們,作為沒有任何一部成文動保法的極權大陸社會、原始大陸社會就不該從動保的角度上來作一點有利於動物的事情嗎?更何況,更加重點的是:這些國家都有動保法,但是不禁止吃牛肉!你看美國,美國不允許辦狗肉節、開狗肉餐廳,可美國人依然吃牛肉!
第四,為什麼可以吃牛肉?而不准吃狗肉?確切地說,這句話是一句病句,但是被許多玉林人反過頭來質問動保人士。不准你們吃狗肉,是要取締這種非人道的殺戮式的、野蠻的狗肉節,而不是管那些送進你們口的食物!而為什麼可以吃牛肉,而不准吃“狗肉”呢?我們嘗試拿有動保法的國家來說明這個問題:那乃是因為,在有動保法的國家裡面,有些國家是禁止貓狗肉、貓狗皮毛交易,這顯然是法律承認了貓狗的權益與地位,和以法律本身盡自己最大的限度保護這些動物,對吧?那麼,在這些國家當中,公民吃牛肉,卻要保護貓狗,看似是矛盾的,實質不矛盾,我剛剛已經說過,養寵物的人可能是肉食者,一個人養什麼寵物就必須規定其是一個素食者顯然是不可能的,那麼,既然不可能,就已經充分地說明人類乃是一個吃”雜食“的群體,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人類要來保護動物,人類要從自己身邊最友好的朋友開始做起,即——貓狗,又有何不可?吃這個動物的肉,保護那個動物的生命,為的是什麼?為的是在人類有靈魂、有人性、會思考、有感情的基礎上,作出一些最起碼、最應該、最基礎、最應當的舉止,又有什麼可批判的?21世紀的今天早已不是數千萬年前的那個「原始社會」了。
第五,說難聽點,人類吃肉,很大程度上是參照生物鏈一級吃一級,一級被一級吃的關係的,所以,在這個角度上來講,即便全體人類已經承認了動物的地位,承諾從今以後不再食肉,那麼獅子會繼續從事殺戮事業嗎?狼會繼續吃羊嗎?答案是肯定的,給獅子吃菜,獅子絕對閉口不開,給狼吃青瓜,狼絕對寧肯等死,獅子與狼在森林、在叢林當中尋覓可以肉食的動物,只要獵物一出現,就迅速猛然撲上前將其殺死吃進肚子里,為的是什麼?為的是活命啊!所以,即便人類不吃,仍然有許多的動物會吃肉,這是把話講到最難聽的了,可你也要想到,人類是雜食的,有可能接受這個苛刻的條件嗎?
所以,以上通過我的分析,已經把這些問題都解開了,這也是我要說的「真相」之一,而玉林狗肉節則不論如何也不能稱得上是一個傳統節日或傳統習俗,因為它並不具備這些因素,哪怕是吃狗肉的隔壁「韓國」,也沒敢承認這是他們的傳統習俗呢!還曾經有一段時間要求公開允許吃狗肉,或者將吃狗肉這個習慣列為「傳統習俗」,如若不是不承認這是習俗,會這麼做嗎?如若韓國吃狗肉根本就稱不上是傳統習俗,會這麼幹嗎?顯然不會。
也許還有人會說,這其實就是習俗,這是民族文化的差異,你看,就像印度人不吃牛肉一樣,這也是他們的文化!首先,這句話講對了一點,但從整體來看還是錯誤的,對的!印度人是不吃牛肉,但那不是他們的「傳統文化」,那乃是因為印度人絕大多數都信仰「印度教」,而印度教的教義規定了不准吃牛肉,尚若今天,你去信佛教,或者你看破紅塵出家做和尚,佛教也是規定了任何肉都不能吃的,你從信佛教那一刻就素食了,你從出家那一刻就不吃任何動物的肉了,你能說這是你的文化傳統嗎?再一個,印度本土並沒有出台法律禁止全體印度人,不論是土生土長的印度人,還是移民,或者是旅客,一律禁止吃牛肉,在今天的印度,迄今為止,只有一個”邦“出奇地制定了禁食令、禁宰令、但在其他地方,特別是印度穆斯林群居的地區,仍然可以購買牛肉。
還有的就是,我最鄙視的是:那些說:「我從不吃狗肉,但我不反對別人吃」的人,這些人毫無底線,毫無見解,好像隨波逐流,尚若今天流行吃人肉,這些人在那些吃人肉的人面前,是否也會說一句:「我不吃人肉,但我不反對別人吃人肉」呢?這些人說出這些話,實屬可怕,要知道,今天是現代社會,今天是講文明、講民主的社會,人類如果不對天地產生敬畏,不保護生靈,不維護動物尊嚴,人類還有什麼資格做這個世界的主人?人類就不怕遭到懲罰嗎?所以,我希望,說出這些沒有底線的話的那些人,在思考這些問題的時候,必須好好反省,必須從「人」的角度出發想問題,不要用禽獸般的思維去轉動腦袋